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基本要求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更好的团结和凝聚广大学生牢记历史使命,坚定“四个自信”,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2.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院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党的利益、学院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倡导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学生会指导学管会具体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凡取得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院规定的学习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本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4.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基层组织
第六条 学生管理委员会(简称“学管会”)
1.学管会是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学管会在本系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学生会开展工作;
2.学管会干部可经系学生代表大会或以其它方式民主产生,并上报院学生会备案;
3.学管会干部人数和机构设置参考院学生会,也可视本系工作需要而定。
第四章 组织体系与更迭
第七条 学生会、学管会组织体系
1.学生会、学管会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学生会、学管会是学生权利的代表机构,对全院学生负责并受其监督。
2.学生会设立主席团,设置主席1人,副主席2人;学管会负责学生6人为学生会成员,具体分管本系学管会工作。主席团下设文秘部、督查部、生活部、学术部、传联部、公寓部6个部门。各职能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第八条 学生会、学管会换届与成员任免
1.学生会、学管会各级职务任期均为一学年,期满举行换届。各级职位候选人为次一级的全体成员,换届方式为选举与任命并行。学生会成员经基层推荐、竞职选举、主席团考核、报学院团委批准后产生;学管会换届需在学生会监督下进行;
2.学生会部长级成员免职需由两名主席团成员联合向主席提议并提交书面申请;
3.学生会、学管会成员允许退会,需向部长递交退部申请书;
4.学生会、学管会各部负责人及成员需要定期进行考核,如考核没有通过,则对其劝退。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一节 学生会、学管会职权
第九条 学生会、学管会行使以下职权(以爱国爱党为前提)
1.学生会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发动组织学院、系学生认真贯彻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2.根据学院工作部署,结合学院、本系青年学生实际,研究制定学院、本学管会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督促检查各班开展各项工作,总结经验并保证学生会、学管会工作计划的完成;
3.学生会负责学院学生工作的统筹部署、监督抽查;学管会负责本系学生工作的具体开展。
4.积极维护学生权益,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第二节 各部门职能
第十条 主席团职能
1.依据团省委及学院指示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3.定时组织召开并主持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以及全体成员大会;
4.监督学生会、学管会各部门活动的执行情况;
5.对每个活动预案和每次活动的预算把关。
6.不定期查看分管部门会议记录本,及时解决各部门问题。
7.负责每学期学生会绩效考核及评优选线工作。
8.统筹学生会、学管会主席团总体工作。
9.负责学生会全体大会会议主持。
第十一条 文秘部职能
1.积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负责学生会、学管会内部制度的制定及完善;
3.负责学生会、学管会各类材料的整理汇编;
4.负责例会组织、制度落实及各级各类会议考勤;
5.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活动,按时完成主席团安排的各项任务;
6.统筹学生会、学管会学生干部名单,以季度上交学生会备案。
7.管理汇总学生会、学管会学生干部任免以及考核分制度。
8.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督查部职能
1.学生会负责各系学生纪律相关工作的督导、抽查;学管会负责本系学生纪律相关的工作。
2.强调学生会、学管会会内纪律;
3.学院各项活动的纪律维持与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
4.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生活部职能
1.学生会负责学院整体卫生情况的督查;学管会负责本系班级教室卫生、所分管卫生区域的卫生检查工作。
2.以“服务学生”为工作宗旨,为同学们做好相关服务性工作。比如:学生证办理、火车票优惠磁条充值、发放等工作;
3.做好学生会、学管会会内后勤服务工作;
4.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学术部职能
1.增强学院学习氛围
2.定期开展学委例会,提升学委的带动能力;年底做好成绩录入;
3.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学习活动,比如:辩论赛、学习研讨会、学习经验交流会等;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期末考试事宜;
5.带动学生会创新思维以及技能相关比赛;
6.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传联部职能
1.利用不同媒介宣传学院及学生会,学管会;
2.通过各种媒介关注学生动态信息,一旦发现不良内容,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负责学生会微信工作号及其它平台的内容制作、发布及维护;
4.负责院级活动的组织、筹划及开展;
5.负责在各大平台定期发放宣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文章、视频等资料。
6.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六条 公寓部职能
1.学生会负责学院公寓的统筹管理;学管会负责本系学生卫生、夜不归宿检查、宿舍管理规定的落实。
2.负责学院“文明宿舍”评选工作;
3.其他相关事宜。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七条 学生会、学管会活动经费参考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活动经费用于举行本会相关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