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团组织“推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23 00:00:00  来源:  浏览量:184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院团委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轻院党﹝20191号)文件精神,各系、各团支部要在每年3月集中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简称“推优”)工作,现将文件(见附件1)转发各系、各团支部,望严格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团支部是开展“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要求各级团组织一是严格执行晋轻院党﹝20191号文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推出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二是要求各级团组织务必按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2020324日—27日,各系分团委书记或辅导员统计本系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名单,进行初步谈心、了解团员基本情况。并将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于327日报送院团委(见附件4),院团委根据各系提交情况做“推优”名额分配。

(二)2020328日—41日,各系分团委书记或辅导员组织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并组织团支部填写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各团支部团员到会人数需达到本支部2/3以上团员数方可举行,否则无效。团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团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三)202042日,各系分团委书记或辅导员审核后将附件2《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附件5《各系推荐团员名单》报院团委审批。

(四)202043日—47日,院团委将根据各系提供的资料对被推荐团员做进一步考察。被约谈人员:班主任、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纪检委员及团员。约谈内容:(1)被推荐对象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2)推荐程序与步骤。

(五)院团委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院团委填写《团组织“推优”情况汇总表》,报院党委组织部。

四、疫情期间,会议均采取线上形式开展,望各级团组织做好记录。

 

 

附件1:关于印发《中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PDF

附件2:团组织“推优”审核表.docx

附件3:团支部“推优”会议记录.docx

附件4:各系递交入党申请书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5:各系推荐团员名单.xlsx

 

          

 

抄送:院党委组织部,各系党总支、党支部

 

共青团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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